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3年用人单位申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缴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受理单位:东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创业路6号办公楼6楼
联系电话:22237663,22237664
附件:东莞市2023年用人单位申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缴审批情况汇总表
东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