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残保金缓缴期不得超3个月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知识问答
  201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缴费指南
  残疾人就业不足0.8%需交残保金
  2010年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召开
  “助残日”送“大礼包”给残疾人
  我市开展2010年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
  就业服务中心2009年工作总结
  残疾人就业年审延至10月底
  职业技能竞赛报名圆满结束 150名残疾人欲比拼技能
  今起可办残疾人就业年审
1/5
 

我市开展2010年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 

          为了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2010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有针对性地做好残疾人的就业援助工作,切实帮助困难残疾人尽早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近日市残联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0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活动主题:就业援助进家入户,帮助残疾人解决就业困难。活动时间从2010年1月15日至2010年2月10日,活动援助的对象为登记失业的残疾人、贫困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中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重点是一户多残家庭的残疾人。
        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主要包括八项内容:1、为就业援助对象提供上门建档立卡和失业登记服务;2、帮助一批登记失业残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企业吸纳、公益岗位安置或灵活就业等方式实现就业,并实行动态管理,提供即时援助;3、帮助“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的残疾人群体解决就业,并且保证一户多残的家庭至少一名残疾人实现就业;4、帮助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落实享受到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残疾人专项就业扶持政策;5、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挖掘和开发就业岗位,为残疾人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残疾职工搭建服务平台;6、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组织其开展有针对性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综合就业技能,为促进就业创造条件;7、结对帮扶,对一户多残家庭中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实行“一对一”援助,组织其参加必要的岗前培训,优先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帮助落实相关待遇;8、稳定就业,对通过就业援助月活动已经实现就业的残疾人,跟踪其就业稳定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就业岗位不匹配、专业技能不适应等问题。
        通知要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做好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宣传发动,要加强与人力资源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就业的良好氛围,确保就业援助活动惠及需要帮助的就业困难残疾人。(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
公告栏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告
  关于申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缴事项的通知
  关于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工情况申报审核的通告
 
会员登录
用户
密码
    
 
职位搜索
关键字
行业
区域
 
 
 
东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 ©2005-2009 版权所有
地址: 东莞市城区创业路14号 523000
电话:0769-22237663 22237664
粤ICP备100445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