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残保金缓缴期不得超3个月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知识问答
  201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缴费指南
  残疾人就业不足0.8%需交残保金
  2010年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召开
  “助残日”送“大礼包”给残疾人
  我市开展2010年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
  就业服务中心2009年工作总结
  残疾人就业年审延至10月底
  职业技能竞赛报名圆满结束 150名残疾人欲比拼技能
  今起可办残疾人就业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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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2008年残疾人就业年审催审催缴工作 

          近日,市残联发出通知部署2008年度残疾人就业年审的催审催缴工作,按照《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规定,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事业组织和城乡经济组织,包括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每年度必须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2008年度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时间为7月21日至10月31日,但截止11月份仍有部分单位未按规定办理2008年度的残疾人就业年审或未在规定的期限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市残联提醒未办理残疾人就业年审或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应尽快到所属地的镇(街道)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或地税分局补办残疾人就业年审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逾期未补办残疾人就业年审的单位按无残疾职工计算,由地税部门足额征收,逾期不交的,按日加收5‰滞纳金,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市残联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市残联就业中心)
公告栏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告
  关于申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缴事项的通知
  关于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工情况申报审核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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